哥林多前書7:17、19~20「只要照主所分給各人的,和神所召各人的而行。…受割禮算不得什麼,不受割禮也算不得什麼,只要守神的誡命就是了。各人蒙召的時候是什麼身分,仍要守住這身分。」
「蒙召」一詞的原文是kalea,希臘文從中所引申出來的意思:「呼召人進入耶穌基督的救恩(並服事祂)」。我們無論所處的地位或身分為何,都應以「遵主誡命和討主喜悅」為優先。
也許神沒有特別呼召我們成為「全職傳道人」,但我們仍舊可以成為一個「傳道的人」;你我可以按著神所量給我們的身分,也許有人是老師、司機、業務員、行政文書等等,我們都可以在所處的崗位上榮耀神與為祂做見證!
◎各種景況下都可以事奉神,不必因為信了主,就離開原有的崗位或職分。
Source:豐盛人生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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