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2:15「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
許多信徒會以擁有高學歷、高地位,或擁有令人稱羨的許多外顯事物為「好見證」;而在教會中,則是以參加聚會的頻率、奉獻的多寡、带人信主的人數等等,一些被信眾所認定的「客觀標準」來定義所謂的好見證。
然而在這段經文中,保羅為「見證」下了一個清楚的定義,那就是:真正按著神的話語去遵行的才是為主做見證。就是願意透過「遵行主的話」以生命活出見證。
然而在這段經文中,保羅為「見證」下了一個清楚的定義,那就是:真正按著神的話語去遵行的才是為主做見證。就是願意透過「遵行主的話」以生命活出見證。
◎「見證」是要人看見我們的生命因著順服神的話語,而自然産生的改變。
Source:豐盛人生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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