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5:4~6「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我們靠著聖靈,憑著信心,等候所盼望的義。原來在基督耶穌裡,受割禮不受割禮全無功效,惟獨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
「割禮」既然是神所賜給以色列人作為記號的命令,怎麼可能毫無重要性?「你們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禮;這就是我與你並你的後裔所立的約,是你們所當遵守的。」(創世記17:10)。
正確地說,保羅不是反對信徒去「受割禮」,而是要信徒認真面對自己的本心:我去做受割禮這件事情的動機是什麼?若是在這當中摻雜了其他的意念、懷別樣的心,諸如:為了顯明自義的身分、為了作為排擠其他群體的理由或手段等等,這就等於是心口不一地假借神之子民的身分,將驕傲自義的行為合理化,這反而正是神所厭惡的虛謊。
◎有否那個「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才是真正該重視的分別所在。
Source:豐盛人生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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