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29

交託耶和華

箴言16:2~3「人一切所行的,在自己眼中看為清潔;惟有耶和華衡量人心。你所做的,要交託耶和華,你所謀的,就必成立。」

信徒對「交託耶和華」一詞絕不陌生,特別當人們遇見困境時常如此自我提醒或期盼。「交託」一詞若按原文直譯是:「滾上去」,也就是說把問題滾到神的面前並放在那裡。信徒要如何學習「交託」的功課呢?經文給我們兩個重要的提醒:一、明白神的主權與人的責任(箴言16:1~4);二、敬畏神的管理與尋求憐憫(箴言16:5~7)。

「交託耶和華」是因為神是最終掌權的那位,因此,當信徒選擇順服神的管理並尋求祂的憐憫時,正是「交託耶和華」的應用與實踐。

◎努力學習以祂聖潔的原則來生活,而不因為罪惡與環境的惡劣而搖動。
Source豐盛人生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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