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09

遵守、奉行

利未記18:4「你們要遵我的典章,守我的律例,按此而行。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二十一世紀是個「唯獨自我中心」的時代,「做自己」成為主流概念,權威的約束力則漸漸式微。對現代人來說,信仰某個宗教或神明,多數帶著「要對我有用」的利益交換心態,認為「神」是一位有能力解決人類問題並滿足人類需要的神燈精靈,落入了「神是為人而存在」的層次。

在此前提下,「遵守、奉行」律法或順服權柄成了被人輕看、被認為要淘汰的舊思想。

但卻也有一群人們願意為了活得更好、更光彩而自我限制,例如力行「斷、捨、離」的極簡主義者,由此可見,人們並非全然反骨,都不能被要求;相反地,在生活中也常見將某種正向觀念或習慣奉為圭臬的敬虔信徒,因人們真心發現其中的好處,進而以此為樂,並樂此不疲。

當神的百姓面對神的律例典章,是否也能甘心樂意的遵守、奉行,對罪惡進行斷、捨、離呢?

Source:豐盛人生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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