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一書3:9~10「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從此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凡不行義的就不屬神,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
神的兒女不會「犯罪」(約翰一書3:9),此處所用的動詞指的是一種常態性的行為,也就是一再的、明知故犯的行動;而使徒之叮嚀要叫你們不「犯罪」(約翰一書2:1),所用的動詞是指單次性的行為,也就是在一時的血氣之下所採取的行動。
前者顯示出行動者的心思常常盤旋在那罪行上,魔鬼所發動的誘惑自然也容易有機可趁。使徒反覆發出儆醒之聲,要叫我們有意識地謹慎自守並且推己及人;先是行義(意即做對的事情),繼而愛弟兄,這樣便是以彼此相愛的行動實踐主的命令,並且持續地成為活的見證。
「認」是一次性的決定,「信」是持續性的行動。善惡、對錯、愛恨,從來就不只是一種論述上的辯證而已,更是一種可以在生活中被清楚辨識的具體内容。
Source:豐盛人生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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