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10:14~15「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若沒有奉差遣,怎能傳道呢?」
對基督徒而言,我們不再透過行律法稱義,而是倚賴信心的義而得救。然而這並不意味著行為不重要或沒有其價值;事實上,因著信靠神而產生美好的行動正是基督徒生命的目的。
再者,信心並非只是一種感受或是空泛的內容,正如保羅不忘這信心的基礎乃在於「道」的本身。既然信心的內容是神的道,那麼對於信仰群體之外未曾聽聞福音之人,必須有人先將神的道傳揚出去。
保羅也再次肯定了經上所記載的:「報福音、傳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相信你我的得救與蒙恩,都是有人將這福音的好消息傳給我們,無論是父母、兄弟姊妹、朋友、同事或宣教士。
每當思想那些傳道和引導我們的人,我們都當懷著感恩之心,並且立定心志接下見證基督福音的棒子。今日,基督耶穌所成全而帶來的「信心之義」要使人從絕望、無力和捆綁中得著釋放。
Source:豐盛人生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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