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08

一同得福

加拉太書3:7~9「所以,你們要知道: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並且聖經既然預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可見那以信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

對以色列人而言,「亞伯拉罕之約」所標誌的是「透過遵守律法、行割禮,表明自己是屬神的百姓,也保證世世代代承受神所應許的祝福」。

然而,保羅在教導加拉太教會的信徒時,特強調救恩已經臨到外邦人,只要憑著信心來到神面前的人,同樣可以一同得福。這「福」,主要是指我們藉著主耶穌基督,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

為了詳細說明「律法」與「信心」的對比,保羅特別說明「律法」所帶來的是「咒詛」,因為沒有人可以完全守住「律法」的每一個規條。

慶幸的是,主耶穌降世為人,替我們掛在十字架的木頭上,替我們承受了律法的咒詛,拯救我們脫離這個咒詛,使所有「出於信心」的人、靠著信心來到祂面前的人,得著生命、永遠蒙福。

Source:豐盛人生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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