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太前書1:5「但命令的總歸就是愛;這愛是從清潔的心和無虧的良心,無偽的信心生出來的。」
有一個字自始至終貫穿整本聖經的内容,那就是「愛」。無論舊約或新約,都在述說著神如何愛著因犯罪而遠離祂的世人,甚至用一個特别的方法要來拯救世上的罪人,就是賜下祂獨生愛子耶穌基督成為你我的贖罪祭,讓我們得以與神重新和好,將他的愛顯明出來。
保羅特別強調,誡命的目的是出於神的愛,也要信徒透過律法和誡命知道神的心意,明白有哪些事討神的喜悅、哪些事會得罪神,從而得到人生的智慧和方向。身為信靠主耶穌基督的門徒,聖經的誡命不僅要去認識、明白,更要實在地活出來,從而在世人面前見證神話語的真實與可靠,讓世人可以藉著你我所活出來的生命來看到神的真理!
倘若信徒的生命缺少了活出與信仰相對應的見證,或許要先沉靜下來,思考自己與主相遇的那一刻來省察自己,是否背離了基督信仰的價值與內涵。
Source:豐盛人生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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