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1:3~5「說:要有光,就有了光。神看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開了。神稱光為晝,稱暗為夜。有晚上,有早晨,這是頭一日。」
神用祂的一句話,創造了光。祂說:「要有光」就有了光。原本黑漆漆的大地,頓時出現萬丈光芒!祂是賜下光明的神。
接下來的創造,神讓大地生生不息、充滿各式各樣的活物、樹木花草、日月星辰。這一切在神的眼中,都是如此美好!是賜下生命氣息的神。
這位至高的神,不僅在創造之時彰顯大能,也在救主耶穌道成肉身的時候,彰顯救恩。主耶穌是真光,要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祂自己也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
神創世的第一步,是讓光照進黑暗的世界,而主耶穌基督的道成肉身,同樣是一道真光來到被罪挾制的世界,驅散黑暗並賜下救恩,歷史因此而改變!
Source:豐盛人生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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