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2:19~20「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著。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
保羅在這裡所提到的義是外來的,是由基督來住在我們當中的。這不是從我們的内在發出,不是我們創造出來的。
因此,如果我們嚴肅地關心基督徒的義,便必須完全把自己擺在一旁。如果我們把重點放在自已身上,便只會關心我們作了什麼,也很容易受到律法的轄制。如果我們顧慮自己的條件和作為,那麼我們就看不到基督。
事實上唯有基督才是我們的義和生命。如果我們失去了,便沒有人能夠幫助我,絕望和定罪自然隨之而來。
很不幸地,這種事不斷發生。當我們面臨誘惑或死亡時,我們很自然地會忘記基督,只看到自己的生命。在這種時候,如果不靠著信心來堅立,我們便毫無希望。
律法和善行只會讓我們定睛在自己身上。相反地,我們必須將眼光凝注在十字架上的基督,我們必須一刻不離地仰望祂。
Source:信心日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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