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18:20「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
即使是不識字的基督徒,也應該學習神的十誡、徒信經和主禱文。因為聖經中最重要的部份以及基督徒應該明白的的事都包含在這三者之中。簡言之,個人要得救,只需要明白下列三件事就夠了。
首先,他必須明白他應該作什麼、不應該作什麼。其次,當他明白無法靠著自己的力量行善或靠自己的意志拒絕作惡時,他應該知道真正的力量在哪裡。第三,他必須明白他可以如何、在哪裡找到這個力量。
這和病人尋求醫治是很類似的。我們可以說,十誡是讓人明白自己病了,這些誡命幫助他看到自己作不到或是不願作的事。接著,使徒信經告訴他,他可以在哪裡找到醫藥,也就是神的恩典,好讓他有信心,因此能守十誠。最後,主禱文教導信徒如何透過謙卑的禱告得到這一些。能夠這樣作,這個人就能得到醫治與拯救了。
Source:信心日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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