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1:19「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
我們以為可以憑著自己的好行為與神和好,也以為用我們的理性可以認識神,但是福音告訴我們,我們不可能憑著人的理性真正地認識神。福音是天上來的新啟示。
所有的人不管是想憑著行摩西的律法或是憑著自己的公義,都必須了解,除了基督以外,沒有人能靠其他方法得救或認識神。
我們必須謙卑地來到基督面前,尋求基督的保護。這是神要我們做的,是認識神的正確方法。因此,我們無法透過摩西的律法或是我們的理性來看見神。
沒有人能想像神長得怎樣。沒有人能企及祂的高度。祂對我們而言太偉大了,唯有從神生的才能看見神。
Source:信心日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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