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3:17「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
父母責備兒女、管教兒女,目的是要讓他們不至落入刑罰犯人的人手中。同樣地,神引導我們、管教我們,好讓我們不至將來受刑罰。相反地,神要保護我們,且要讓我們承受天國的基業。
保羅曾說:「我們若是先分辨自己,就不至於受審。我們受審的時候,乃是被主懲治,免得我們和世人一同定罪。」
我們必須了解,神管教我們,乃是為了讓我們免受審判,並使我們得救。祂希望祂的管教能把我們從為這個世界所定的懲罰中拉出來。祂不要我們與這個世界一起受審判。
基督到世上來,並不是為了審判,我們不應該把祂看作是個執行刑法的人。祂不會對信祂的人發怒,祂不會責罰信祂的人,相反地,基督極願意幫助凡是信祂的人。
Source:信心日引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