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曾在一間兒童美語補習班兼過幾堂課,有一回為了要驗收學習成績,便舉行了單字測驗。我也特別交待:「考不好沒關係,不會寫也別緊張,下次再背熟就好了。但是,只有一個要求,不可以偷看或作小抄。老師會很生氣!」
考試進行時,一個小二的女生,長得白白淨淨、平常又乖巧又聽話的小女生,左手緊握著拳頭。果然,我發現了,在她小小左手拳頭裡露出了紙條的一角,她作弊!所以我決定在她小手上打了兩下手心,希望她記取教訓。那天下課後,她流著淚回家。然而,打完之後,我就後悔了!
下一次上課,小女生果真沒來,我自責地打電話詢問,是小女生的爸爸接的:「老師,很對不起,最近因為她阿嬤過世,忙著辦一些事,以致沒注意她的功課,加上最近學校的功課、考試都很多,所以荒廢了英文,我們想讓她先休息一陣子。」
我以為自己的原則很清楚,以為我的要求理所當然,卻沒想到,我自以為的公義、卻缺少了體諒!我沒有先了解她會作弊的原因,沒有站在她的角度幫她解決困難,我只用了一個大眾化的原則:作弊就處罰。
但結果呢?我並沒有幫助她在學習的欲望上更增強,反而令她更失落,更不敢來上課!多一點體諒,就能少一些氣憤,而公義的彰顯也才能在「愛與關心」的前提下成就。
Source:豐盛人生月刊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