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25:35、37~38「你的弟兄在你那裡若漸漸貧窮,手中缺乏,你就要幫補他…你借錢給他,不可向他取利;借糧給他,也不可向他多要。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現代人在面對其他人的需要時,往往不像古代社會一般,願意主動出手相扶,而是期待眾人納稅所成立的政府來處理和分配資源。
相較於構思一個更有效率的分配體系,或是以由上而下的社會體制來面對社會問題,聖經卻挑戰你我用不同的角度來面對問題:「…你就要幫補他…」。
今日的經文同時挑戰我們,施捨的緣由並非是因你我德行高超、經濟能力雄厚而有的義務,而是在於「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因著神的同在,並且認知到自己擁有的一切都是神所賜的、是神給我們機會去賺取和積存的,而不是因為我們比別人更有愛心,所以才會去給予、去分享。
在基督信仰的價值觀裡面,回應「他者」的需要一直是最基本的思維,並且在「人溺己溺」的概念裡,將神的旨意行在全地之上。
Source:豐盛人生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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