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巴谷書3:16、18~19「我在所立之處戰兢。我只可安靜等候災難之日臨到,犯境之民上來。…然而,我要因耶和華歡欣,因救我的神喜樂。主耶和華是我的力量;」
先知哈巴谷寫下這篇章時,是一種「確定將進入黑暗期,但知道黑暗有光明」的等待受苦的心境。他並不是要冷眼旁觀,而是預備與神的眾百姓一同受苦。
他既沒有向神追訴百姓不聽勸誡的憤懣,也沒有自義覺得不應一同受罰;他但求神「在發怒的時候以憐憫為念。」因為深知頑梗悖逆至此的子民,承受神藉仇敵的弓箭所施加的痛苦過程乃是應得的,甚至是需要的,「因為主所愛的,他必管教」。
我們歡欣喜樂的理由,並不是因為神必將還我一個公道,罪人在神面前沒什麼可討公道的理由或基礎,而是因為知道神必將為祂自己的名彰顯公義,使那膽敢欺辱祂子民的仇敵敗亡。
我們都當戰兢而喜樂地走事奉神的道路,賜力量與平安的神,必會與敬祂、愛祂的子民同行。
Source:豐盛人生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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