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4:4~5「…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該隱就大大的發怒,變了臉色。」
神的接納並不是根據一個人作了什麼,而是祂先接納了這個人,接著再接納這個人所作的。因為神喜悅亞伯,祂也就接納亞伯所獻的祭。
希伯來書作者這樣寫:「亞伯因著信,獻祭與神,比該隱所獻的更美,因此便得了稱義的見證,就是神指他禮物作的見證。」
事實上,早在亞伯獻祭之前,該隱他已經先把祭物帶來了。可是他獻祭時的態度是傲慢而過份自信的。他認為神一定會喜歡他的祭物,因為他是頭生的兒子。
這正是許多想憑著自己的善行,得到神接納的人的光景。他們一心專注在所行的善上,以為這麼做便可以得到神的接納,並沒有信靠神的憐憫以及恩慈。
今天這段經文證明了神並不會受到人的行為的影響,祂所看到的只是人對祂是否有信心。
Source:信心日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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